历代本草著作
方剂的组成
中药四气
中药五味
中药升降浮沉
中药的配伍
中药配伍禁忌
在“配伍”一节中曾原则地提到,在复方配伍中,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。
《神农本草经》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“相恶”和“相反”。据《蜀本草》统计,《本经》所载药物中,相恶的有六十种,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。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,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。
金元时期概括为“十九畏”和“十八反”。
十八反即为:
1.甘草反甘遂、京大戟、海藻、芫花;
2.乌头(川乌、附子、草乌)反半夏、瓜蒌(全瓜蒌、瓜蒌皮、瓜蒌仁、天花粉)、贝母(川贝、浙贝)、白蔹、白芨;
3.藜芦反人参、南沙参、丹参、玄参、苦参、细辛、芍药(赤芍、白芍)。
十九畏即为:
硫黄畏朴硝,
水银畏砒霜,
狼毒畏密陀僧。
巴豆畏牵牛,
丁香畏郁金。
川乌、草乌畏犀角,
牙硝畏三棱,
官桂畏石脂,
人参畏五灵脂。
中药功效及主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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