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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使用中药,但是在用药过程中也要遵循“辨证论治”的法则,避开它的禁忌。有些中药是有毒性的,比如川乌、草乌、附子、马钱子、天南星等等都是有剧毒的药物。使用上必须经过专门的炮制或处方调剂才能入药。
中药方剂,大部分都是由多种药材配伍形成的,中药的配伍七情最早见于《神农本草经》,有单行、相须、相使、相畏、相杀、相恶和相反七个方面。
单行:指用单味药就能发挥预期治疗效果,不需要其它药辅助。如清金散用一味黄苓治轻度的肺热咳血。
相须: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使用,可以增强原有疗效。如大黄和芒硝合用,能明显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。
相使: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些共性的药物配伍合用,而以一药为主,另一药为辅,辅药能增强主药疗效。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合用,茯苓能增强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。
相畏: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,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。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行姜减轻或消除,所以说生半夏和生南星畏生姜。
相杀: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。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行姜减轻或消除,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。
相恶:即两药合用,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降低,甚至丧失。如人参恶莱菔子,因为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,相恶只是两药的某方面或某几方面的功效减弱或丧失,而不是二药的各种功能全部减弱或丧失。
相反:即两药合用,能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。如”十八反”,”十九畏”中的若干药物。
在中药配伍禁忌问题上,早在我国古代就有“十八反”、“十九畏”的说法。
”十八反
本草明言十八反,半蒌贝蔹芨攻乌。藻戟遂芫俱战草,诸参辛芍叛藜芦。
解释:甘草反大戟、芫花、甘遂、海藻;乌头反贝母、瓜蒌、半夏、白蔹、白芨;藜芦反人参、沙参、玄参、丹参、苦参、细辛和芍药。
陶弘景《本草经集注》中云:“相反为害,甚于相恶。相恶者,谓彼虽恶我,我无忿心,相反者,则彼我交仇,必不宜合。”即相恶配伍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,并非绝对禁忌。而相反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,甚至危及生命。后世反药数早已超过了十八,但仍然使用“十八反”之名,“可见十八反”已是中药配伍禁忌的统称。当然,“十八反”并不是绝对的,许多方子中也会运用到一些反药。21世纪以来“十八反”禁忌的研究不断深入,对其科学性也在进行不断验证。
”十九畏
硫黄原是火中精,朴硝一见便相争。
水银莫与砒霜见,狼毒最怕密陀僧。
巴豆性烈最为上,偏与牵牛不顺情。
丁香莫与郁金见,牙硝难合京三棱。
川乌草乌不顺犀,人参最怕五灵脂。
官桂善能调冷气,若逢石脂便相欺。
大凡修合看顺逆,炮爁炙煿莫相依。
解释:
硫黄畏朴硝,水银畏砒霜,狼毒畏密陀僧,巴豆畏牵牛,丁香畏郁金,川乌、草乌畏犀角,牙硝畏三棱,官桂畏石脂,人参畏五灵脂。
“十九畏”与《本经》相畏含义已有不同,其内涵也主要指相反。
其中许多的例子都能从阴阳和五行的角度进行解释,如独参汤主治元气大虚等症,如果加五灵脂,就会抵消其作用并产生毒副作用,因为五灵脂味苦、甘,性温,人参甘、微苦、平,五灵脂苦克人参甘,为火克木。
当然,这些禁忌也不是一成不变,若是药物的炮制方法改变了某种特性,配伍也会随之改变。
”除了中药配伍禁忌之外,服用中药后的饮食也有禁忌,用药与饮食的协调历来为医家重视,重视食忌能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。
以下是食忌的几个方面:
1食物妨碍脾胃消化吸收
《本草纲目》中说:“凡服药,不可杂食肥猪、犬肉、油腻羹、腥臊陈臭诸物。凡服药,不可多食生蒜、胡荽、生葱、诸果、诸滑滞之物。”
生冷食物性多寒凉,难消化,易刺激胃肠道。
葱、蒜、羊肉等辛辣热性之物会促发炎症、出血。
油腻食物助湿生痰,阻碍对药物的吸收。
2
食物对病症不利
《黄帝内经》指出:“肝病忌辛,心病忌咸,脾病忌酸,肺病忌苦,肾病忌甘苦。”
热病患者少吃辛辣、油腻食物。
治疗因气滞引起的胸闷、腹胀时,不宜食用豆类和白薯。
水肿病人应少食盐。
过敏性病患者忌食腥臭类食物。
3
食物与药物相恶
人参忌萝卜:人参补气,萝卜化气,服用萝卜就会化解人参的药力。同理,在服用其他滋补药如:鹿茸、黄芪、山药等时,也要忌吃萝卜。
中草药忌茶:很多中草药含有某种蛋白质,生物碱,重金属盐等,茶叶中含有鞣质,可结合产生沉淀。影响吸收。具体应用中如皂矾应忌茶,因为皂矾中所含的低价铁盐与茶中鞣质易生成不溶于水的鞣酸铁,使药效降低。
绵马贯众忌油:绵马贯众为脂溶性药物,肠中过多脂肪的存在会使其易吸收,但吸收过多可导致中毒。
以上列出的常见中药禁忌,都是提示大家在用药的时候要谨慎,但是大家也不用因此觉得中药是不安全的,也不能抛开剂量谈毒性。
小编最后提醒大家:一定要在专业医师、药师的指导下使用所有药材药物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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