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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反、十九畏
中国现存最早的药物学专著《神农本草经》中指出“七情”为中药配伍理论的总纲,主要包括单行、相须、相使、相杀、相恶、相反、相畏。据《蜀本草》统计,《本经》所载药物中,相恶的有六十种,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。其中,“反”主要指相反配伍,视为禁忌,“十八反”即指18种具有相反配伍的药物。“畏”主要指恶性衍变,亦视为禁忌,“十九畏”即指19种具有恶性衍变的药物。因此,在长期的中药用药经验实践中,中药配伍禁忌归为“十八反”、“十九畏”。
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,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。金元时期概括为“十九畏”和“十八反”,并编成歌诀,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。
十八反十八反:甘草反甘遂、大戟、海藻、芫花;乌头反贝母、瓜蒌、半夏、白蔹、白芨;藜芦反人参、沙参、丹参、玄参、细辛、芍药。十八反歌:
本草明言十八反,
半蒌贝蔹芨攻乌,
藻戟遂芫俱战草,
诸参辛芍叛藜芦。
解析:
第一句: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。
第二句:半(半夏)蒌(瓜蒌)贝(贝母)蔹(白蔹)芨(白芨)攻击或与乌(乌头)相对
第三句:藻(海藻)戟(大戟)遂(甘遂)芫(芫花)都与草(甘草)不和
第四句:诸参(人参、丹参、沙参、元参等所有的参)辛(细辛)芍(赤芍白芍)与藜芦相叛
十九畏十九畏:硫黄畏朴硝,水银畏砒霜,狼毒畏密陀僧,巴豆畏牵牛,丁香畏郁金,川乌、草乌畏犀角,牙硝畏三棱,官桂畏赤石脂,人参畏五灵脂。十九畏歌:
硫磺原是火中精,朴硝一见便相争;
水银莫与砒霜见,狼毒最怕密陀僧;
巴豆性烈最为上,偏与牵牛不颐情;
丁香莫与郁金见,牙硝难合荆三棱;
川乌草乌不顺犀,人参最怕五灵脂;
官桂善能调冷气,石脂相遇便相欺;
大凡修合有顺逆,炮燧炙焯莫相依。
此后的《本草纲目》及《药鉴》等书所记,略有出入,但不如十八反、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。
服药时的饮食禁忌
饮食禁忌简称食忌,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。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;地黄、何首乌忌葱、蒜、萝卜;薄荷忌鳖肉;茯苓忌醋;鳖甲忌苋菜;蜜忌葱等记载。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。另外,由于疾病的关系,在服药期间,凡属生冷、粘腻、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,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。高烧患者还应忌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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