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什么标准来判定中药或两味中药配伍是否

以什么标准来判定中药或两味中药配伍是否有毒副作用呢?是以西方“机械科学主义”,还是东方中医药学本身的辨证规律。

中医认为,每味药皆有偏性,有者偏性平和,有者偏性较强,这就是中医意义上的“毒性”,而中医正是利用这样的“毒性”来辨别使用以治病救人。不管是单味中药,还是中药组方,中医皆须通过严谨的辨别机体、辨别病证机理而强调个体化使用,并须定期复诊访察而随机调整药物,这样才能有效防治疾病和维护健康,且避免损伤内脏;而中医组方,不管是现存经方时方,还是自主组方,皆有成熟的临床实践基础和一定的构架规则和思想;合体合病合证合机而无副作用的个体化用药,则是总的遣方用药精神。

“十八反”、“十九畏”只是金元和明代医家的个人经验之总结,而不知早了多少代的中医组方鼻祖——张仲景经方中就不存在这样的“戒律”,如附子和半夏之配、甘草和甘遂之伍;古今不知又有多少医家皆有“破戒”使用,如甘草和海藻、人参和五灵脂、丁香和郁金,而效果显著且无明确的“中毒”案例。而“辛不过钱”之谓,只是针对散剂而言,而汤剂完全是可以过钱的,关键的标准是病情病机需要多大量。

可见,“十八反”、“十九畏”以及所谓“辛不过钱”等之类,完全不是中药配伍和用量中存在的实际情况。遗憾是,后世把这些“经验”放到了绝对的地位,并被当成金科玉律而列入当下《药典》中。当然,这是中医界内部的禁锢。

还有,一些“科学教”以分离分化、片段化的所谓“科学”工具来看,首乌、半夏、附子等都是毒药;但从正确的中医药学角度来看,这些都是辨别使用而治病救人的常规药品,辨病辨证辨机精准使用并无问题。中药的运用关键是一个“辨”。辨而用之,毒药就是治病的;不辨而用,人参也是毒药。

另外,中药可不可以长期吃?这是中医治疗慢性疑难顽固病必须面对的问题。近年来,因为一些“中医黑”和“科学教”正如上述对中药问题的误导和迷惑,一些民众认为中药不敢多吃。因此,一些慢性病的治疗刚有起色,但因患者有这样的顾虑就停止了治疗,半途而废,前面服的药也就白吃了。事实上,中药的任务就是治疗调理人体内的失衡状态,只要你身体内存在问题,存在不平衡的病理状态,而方药及用法用量经不断调整保持和你体内的病理机制相吻合的话,则身体内生态总是向动态平衡的方向好转,而不是相反。这样服药的时间或长或短是根据患者的病理恢复情况而定,而不是道听途说。临床实际情况是,一些慢性疑难顽固病的疗程是以月甚而年来计的。而不对病机的方药,一剂就多。

现实中,一些患者终生都在服一些有副作用的西药,质疑的人倒不多,好像应该是这样,而服一段时期很少副作用的中药就觉得有问题,这其实是一些民众的惯性思维所导致,他们从不试着了解中医诊治体系的优越性,以及和西医诊治的一些本质区别。

中医药学就是禀着“天人合一”的自然规律和生命规律,以特有的系统化的辨证化的高瞻远瞩式的哲学思想和学理学术工具,为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繁衍生息而维护健康、保驾护航,做出了无可替代的伟大贡献,而不是其它什么学术——这就是最大的实事求是。

现实医疗中,一些西医和不懂中医的人员,胡乱任性使用中药和中药制剂,导致患者或自身机体内脏受损,就不是中药本身的问题,更不是中医自身的问题;一些坚定反中医者“任性”地以此摸黑中医,而遗憾的是,大部分民众皆因缺乏中医基本知识而让中医药学“背”上了这个“锅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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